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民用航空發動機和民用飛機稅收政策
2023-08-25 15:34:27 | 來源:云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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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納稅人從事大型民用客機發動機、中大功率民用渦軸渦槳發動機研制項目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對上述納稅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從事大型民用客機發動機、中大功率民用渦軸渦槳發動機研制項目自用的科研、生產、辦公房產及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二、對納稅人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和空載重量大于25噸的民用噴氣式飛機暫減按5%征收增值稅,并對其因生產銷售新支線飛機和空載重量大于25噸的民用噴氣式飛機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三、對納稅人從事空載重量大于45噸的民用客機研制項目而形成的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予以退還;對上述納稅人及其全資子公司自用的科研、生產、辦公房產及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