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逝世后,借款如何處理
2023-08-30 07:05:58 | 來源:法務網 |
2023-08-30 07:05:58 | 來源:法務網 |
借貸人死亡,如果其有遺產,則債權人可以請求其繼承人清償貸款。找法網提醒您,繼承人需要以所得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需償還的債務。但對于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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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民間借款糾紛起訴書的書寫如下:
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
2.請求被告償還借款的訴訟請求,還有所根據的借款事實與必須還款的理由;
3.被告應當償還借款的證據和其來源,其中有證人的,應當提供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三、借款糾紛立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借貸關系證明
首先需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可以出具借條、借款合同等,在沒有書面證據的情況下,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轉賬憑證,也可以證明存在借貸關系,提起訴訟。
2.借款未還的證明
原告不僅需要提供借條、借款合同,最好能夠證明已經將借款出借給被告的轉賬憑證等,證明已履行出借義務。另外就需要證明,被告逾期未還借款。只有在借款時約定了利息,最后才能主張,否則公民間借貸視為無利息。
3.主體資料準備
起訴到法院,需要準備被告的主體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聯系方式、身份證復印件,若單位的話,提供單位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等。
4.民事起訴狀
如果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頭口起訴,由工作人員進行記錄。